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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

潍坊滨海新区印发关于进步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

 发布时间:2019-09-18

关于进步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人才对新旧动能转换和“四个滨海”建设的服务支撑作用,加快推进产才融合示范区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潍发[2018] 1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提出如下政策。
 
一、加大各类高端人才引育力度
 
1. 建立人才分类体系。按照人才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将人才分为国际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省级领军人才(C类)、市级领军人才(D类)、其他高层次人才(B类)。 实行人才分类认定动态调整机制,定期修订完善高层次人才分类 标准,对我区产业发展急需、社会贡献度大、现行标准难以界定 的高精尖人才,经认定后,按照相应人才类别给予政策扶持。(责 任单位:区人力资源部)
 
2. 更大力度引育高层次人才。对引进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带动新兴产业发展的急需紧缺人才(团队),实行一事一议、随引随议,视人才和项目情况,分类给予1000万元、 2000万元,5000万元, 1亿元的经费资助,以及最高2亿元的政府性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对经我区申报入选或全职引进的A. B、C(“一事一议”顶尖人才、泰山学者、秦山产业领军人 才)、D(鸢都学者、鸢都产业领军人才)类人才,在享受国家和省、市经费资助的基础上,我区再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 200万元、100万元项目扶持资金,团队双倍扶持。对柔性引进的 A. B、C(“一事一议”顶尖人才、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 D(鸢都学者、鸢都产业领军人才)类人才,视人才和项目情况, 我区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项目扶持资金,团队双倍扶持。(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部,责任单位:各街 道园区、区经济运行和科技商务局、区合作发展促进局、区农林 水海管理局)
 
3. 加大创业人才扶持力度,对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来我 区创业的人才,在享受上级政策基础上,我区再以政府基金补助、 政府参股或免费租赁等形式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100亩项目用地、3000平方米研发用房和10000平方米生产用房支持。由 政府性担保平台优先提供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的担保融资,并给予不超过3年的贴息和担保费用补贴、企业年度上缴税收超过500 万元,5年内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贡献超过政府前期对项 目投入的部分,给予100%补助、设立区人才发展基金,专项用于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鼓励金融机构探索设立“人才贷”“人 才投”“人才保”等金融产品,打通人才、技术、资本融合渠道。 (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部,责任单位:各街道园区、区国土规 建局、区财政管理局、区金融管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分局、 金融控股集团)
 
4. 加大海外高端人才引进力度。对全职引进的外籍专家和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的高精尖缺人才(团队),在享受上级政策的同时,我区再给予个人10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用人单位5万-50万元的次性工薪补助。(责任单位: 各街道园区、区人力资源部、 区经济运行和科技商务局、区农林水海管理心)
 
二、实施各类专业人才激励计划
 
5. 实施学历人才集聚计划。对企业、学校、医院、科研院所 新聘用或来我区自主创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企业新聘用或来 我区自主创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大专(含高职) 毕业生分别给予每人每月5000元2000元、800元、400元生活 补助,博士补助期限5年,硕士、本科补助期限3年,大专(含 高职)补助期限1年;区外人员首次来我区参加人才集中招聘活 动并签约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大专 (含高职)毕业生,分别给予600元、400元、300元、200元一 次性交通餐饮补贴,免费入住定点酒店3天、2天、1天、1天。 区内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当年留区工作并满一年的,按每留区工作一位给予1000元的标准奖励毕业生所在院校。(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部,责任单位:各街道园区、区经济运行和科技商务局、区社会事业局)
 
6. 实施专业技术人才激励计划。对经我区申报入选或全职引 进的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潍 坊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管理期内在享受上级政策的基础 上,我区再分别给予每人每月5000元、2000 元、1000 元的生活补助。(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部,责任单位:各街道园区)
 
7. 实施高技能人才激励计划,对经我区申报入选的齐鲁首席 技师、潍坊市首席技师,管理期内在享受上级政策补助的同时, 再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1000元生活补助。对在区内企业取得告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在享受上级政策补助的同 时,再分别给予个人500元1000 元和1500元的一次性技能提 升补助;对当年取得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个人所 在企业每人给予500元、800元和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创建 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或技师(名师)工作站的, 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4万元的经费资助。对获得世界技能 大赛、国家级技能大赛奖励的个人(团队),按获奖层次给予4 万一100万元奖励,并给予所在企业5万元奖励;对获得省市一 类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前三名的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2000 元一次性奖励,并给予所在企业1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各街道 园区、区人力资源部)
 
8. 实施行业领城重点人才激励计划,对经我区申报入选鸢都英才鸢都之星的,分别给予每人4万元8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对经我区申报入选潍坊市乡村之星、和谐使者、会计领军人才等高层次实用人才的,管理期内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200元津贴.(牵元 头单位:区人力资源部,责任单位: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 单位)
 
三、创新引才育才模式
 
9. 鼓励企业家引才育才。区内企业经我区每申报入选或全职 引进1名A、B、C、D类人才工程项目人选,分别给予企业主要负 责人60万元、40万元、 20万元、5万元奖励;每柔性引进1名 A、B、C、D类人才,分别给予企业主要负责人10万元、5万元、 2万元、1 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部,责任单位:各 街道园区)
 
10. 积极推进社会化招才引智。对为我全职引进A、B、C、 D类人才的中介机构、 社会组织和个人,分别给予50万元、30 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为我区引进A、B、C、 D类创业人才的奖励标准等同于全职引进。对为我区柔性引进A、 B、C、D类人才的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分别给予5万元、 1.5万元、1万元、0.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用人单位委托高端猎 头机构全职引进A、B、C、D类人才的,我区给予用人单位招聘费 用30%的补贴,每家用人单位每年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部)
 
11. 支持校企合作培养人才。鼓励区内企业与高校院所、科研 机构共建重点实验室、技术研发平台、产业研发平台、产业技术 创新战略联盟、协同创新研究院等人才培养基地,当年签订合作 协议并取得阶段性成果的,一次性补助5万元,鼓励企业和高校 联合招生、定向培养,对毕业后到企业就业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 合同的联合培养学生,按照企业对学生在校期间实际承担学费的 50%,给予培养企业补贴,对经培训并在企业工作1年以上的,按每培训1人给予企业300元的标准进行经费补助,(牵头单位:区 人力资源部,责任单位:各街道园区、区经济运行和科技商务局、 区社会事业局)
 
12. 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平台。支持引育人力资源服务平 台,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人才服务综合体,又新认定的国家级、 省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分别给予。00万元、150万元、 50万元资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5万元资助,对在我区注册设立地区总部的海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10万-40万元资助。(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部,责任单位:各街道园区)
 
四、优化人才服务环境
 
13. 实行“无条件、零门槛”落户,所有来我区创新创业的大 中专(含高职)毕业生、各类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均可到 居住社区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集体户登记户口,对滨海籍在外 各类人才意愿回乡自主创业的,可将户口迁回原籍地。(责任单位: 区公安分局)    14.实施人才安居工程,探索建立共有产权住房制度,增加专业化人才公寓的供給数量,解决各类人才住房难问题。对通过我区申报入选或全职引进的人类人才,无偿赠子不低于150平方米的住房一套,B、C、D、B类人才在区内购买唯一住房(不含二手 房)的,分别给予购房补贴40万元、30万元,20万元,12万元,对柔性引进或来我区自主创业的A、B.C、D、B类人才,在区内购买唯一住房(不含二手房)的,分别给予购房补贴30万元、20 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对企业、学校、医院、科研院所新聘用或来我区自主创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区内购买唯一住房(不含二手房)的,给予10万元次性购房补贴。对企业新聘用或来我区自主创业的全日制硕工开究生、本科毕业生、大 专(含高职)毕业生,在区内购买唯一住房(不含二手房)的,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1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牵头单位: 区人力资源部,责任单位:各街道园区、区国土规建局、区社会 事业局、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14. 提高精细化服务水平。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制度,开 辟人才引进服务绿色通道,为各类高层次人才配备服务专员,提 供政策咨询、手续代办、待遇落实等服务。建立人才工作项目化 推进机制,区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联系包 靠1名高层次人才,倾听人才的意见建议:帮助解决人才工作、 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定期举办“专家人才研修班”,强化政治引领, 加强业务交流。(牵头单位: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气些 16.妥善解决人才配偶就业和子女入学问题,D类以上高层次 人才随迁配偶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本着对口原 则帮助协调安排工作;属企业人员的,原则上由用人单位负责安 排。暂未就业的,给予每月不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的生活 补助,期限最长为3年,子女入托入学的,由教育部门根据本人意愿予以协调安排,享受公办学校免费15年(幼小初高)一贯制 教育,(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部,责任单位:区社会事业局、区 公安分局)
 
17. 提高人才医疗保障水平。每年组织开展D类以上高层次人 才免费健康体检和疗养休假,各类重点人才享受区人民医院、中医院定点医疗机构优先安排专家提前预约等绿色就医通道服务, 鼓励用人单位在为高层次人才办理社会保险的基础上,购买商业 补充医疗保险。(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部,责任单位:区社会事业局)
 
18. 建立人才荣誉制度,每年筛选一批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 出突出贡献的人才,授予“滨海功勋人才”荣誉称号,并给予每人5万元一次性奖励。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优秀人才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优先推荐为各级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部,责任单位:区宣传文化群团部、区人大工作室、区政协工作室) 本政策与现行政策冲突的,以本政策为准。本政策与现行政策有交叉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因重大事项超预算支 出部分,按规定程序提交区党工委会议研究。
 
本政策将配套制定 相关实施细则,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 贵解释,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附件
 
滨海区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
 
依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参考国内其他城市对人才的分类标准,结合我区实际,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为、个层次,分别是: 国际项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小省级领军人才(C 类)、市级领军人才(D类)、其他高层次人才(E类)。
 
A类:国际顶尖人才,主要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者工程院院士;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前3位完成人;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 主要包括:国家“千人计划”人选、 “万人计划”人选中除杰出人才以外的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全国青年创业奖获得 者;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前3 位完成人;中国政府“友谊奖”专家;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 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C类:省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省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得者;“一事一议”顶尖人才、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中国科 学院率先行动“百人计划” 入选者;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 选、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 术进步奖一等奖前3位完成人;世界技能大赛银牌获得者、中华 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省“外专从百计划”入选者; 齐鲁友谊奖获得者;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D类:市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鸢都学者、鸢都产业领军人才;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前3 位完成人;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 前3位完成人;齐鲁文化名家、齐鲁文化英才、齐鲁文化之星; 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齐鲁首席技师;齐鲁公安英才;齐鲁乡村之星;齐鲁和谐使者;齐鲁金融之星;省留学人员来鲁创 业启动支持计划人选;鸢都友谊奖获得者; 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E类:其他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 家;市首席技师;潍坊乡村之星;潍坊和谐使者;潍坊会计领军人才:鸢都金融英才;鸢都设计英才;鸢都法律英才;鸢都外语英才;莴郗物流英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高级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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